“两新”落实“镇”在行丨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来了!

编辑: 方良龙 来源: 今日镇江 发表时间:2025-03-03 14:38

今日镇江讯(李溟 方良龙)3月3日上午,镇江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25年镇江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公告》。今年补贴标准同2024年,补贴范围在去年8大类的基础上新增家装成品窗。

一、申报时间

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时起至补贴资金达到限额时止。

补贴资金达到限额时点后,如后续还有其他批次资金拨付的,市住建局根据资金拨付情况、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另行安排申报时间,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由装修企业代为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九类物品和材料,可申请补贴。人工费、其他物品和由个人购买的物品和材料,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和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人多套住宅在补贴时间内装修、改造的只补贴一套,一套房有多个产权人的只补贴一次。

补贴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不包含单位。房屋产权人为多人的,任何一人都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房屋产权人、装修合同的签订主体应当为同一人。

应为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不包括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住宅。

三、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采用线上方式申请。申请人登录微信小程序“苏银随心办”,搜索“以旧换新补贴申领”,点击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弹窗,点击“立即申请”并选择镇江地区,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填写申请信息,并在指定栏位上传以下申请材料(PDF或照片)电子件: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证明、装修企业营业执照、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银行卡、承诺书等。

(二)审核。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组织100%现场核查。申请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注明原因并退回材料,申请人可修改后重新提交。现场核查未通过即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补贴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拨付。现场核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发放至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四)退货。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现场核查工作,对于不配合的,住建部门应当退回申请,并不再受理。

2.申请人、装修企业、物业公司须对盖章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各市(区)补贴受理咨询电话

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85216015;

丹阳市住建局:80761183;

句容市住建局:80776753、80779719、80787678;

扬中市住建局:88362066、88325517;

丹徒区住建局:88991613、88992230;

京口区住建局:86118015;

润州区住建局:87055950;

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80290230;

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80756861。

附件下载:

http://jsj.zhenjiang.gov.cn/jsj/gsgg/202503/1003a491720a44c5a5e57cf7998731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