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含事业编!

编辑: 何冰 来源: 今日镇江 发表时间:2024-06-09 14:17

@镇江人,注意啦!

镇江多地发布招聘公告

其中,还有事业编哦~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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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

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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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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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

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6月1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专业参考目录》收入的,须经扬中市卫健委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专业参考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扬中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16:00。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3,贴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请写成“报考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务必保持联系畅通,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yzry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61393。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㈡岗位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市卫健委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报扬中市人社局备案。如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于2024年6月18日18:00前,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下同)发布。

㈢资格复审。报名资格由扬中市人民医院进行初审,由扬中市人社局、卫健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9日9:00-12:00、14:00-17:00,地点: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扬中市扬子西路86号)。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㈣打印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2024年6月20日起登陆镇江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入面试通知单打印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工网打印的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详细须知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 合格线。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其他。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相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合同为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228803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02



2024年江大附院(江滨医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


筑巢引凤集人才,群英荟萃促发展!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江滨医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

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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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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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大附院(江滨医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

筑巢引凤集人才,群英荟萃促发展!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江滨医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简介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创建于 1936 年,前身是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属医院,为江苏省卫健委直管医院、全市唯一的省属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承担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任务。医院占地面积132亩,医用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核定床位1500张,年诊疗人次170余万,年出院病人6.5万人次。

医院为国家卫健委冠脉诊疗及心律失常介入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胸痛、心衰、房颤三大标准版中心通过国家认证。心血管内科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拥有肿瘤科、普外科、消化内科、内分泌代谢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皮肤科、儿科、医学影像科等1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超声医学科、骨科、病理科、口腔科、泌尿外科、急诊科等6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妇产医学、新生儿医学为省妇幼健康重点学科,皮肤病学为“十四五”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重点专学科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市首位。

二、高层次人才岗位类别、引进条件

学科带头人

1、 一类学科带头人:国家级重点专(学)科(实验室)学科带头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直接聘为一类学科带头人:(1)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获得者。(2)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才,或省级同类同级别的人才。(3)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在医药卫生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2. 二类学科带头人:紧缺岗位,年龄5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聘为二类学科带头人:(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层次以上人才,或省级同类同级别的人才。(2)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学科技术带头人

年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以下条件中四项及以上:1. 副教授。2. 研究生导师。3. 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4.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三层次以上人才,或省级同类同级别的人才。5. 近五年,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C级及以上)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6. 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7. 近五年,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第1),或市(厅)级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8. 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学科技术骨干

年龄4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三项及以上:1. 近五年,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C级及以上)1篇和高质量期刊论文(D级及以上)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 近五年,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前2名)1项,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3名)。3. 近五年,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1项(前2名)。4. 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5. 有特殊医疗技术,能填补本市或周边相关技术空白。6. 医疗卫生、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学术、技术方面奖励、荣誉,在本专业领域得到行业认可、群众公认的各类人才。

优秀青年人才

人才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C级及以上)1篇和高质量期刊论文(D级及以上)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省卫生健康委重大科研项目1项(前3名),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5名);2.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一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3. 世界名校博士(同当年省委组织部申报双创博士名校要求),国内“985”“211”“双一流”大学博士;4. 博士后。

博士

人数不限,人才具体条件: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待遇标准

医院根据聘用合同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的待遇、科研经费,并按照相应类别提供购房补贴。相关待遇标准见下图:


四、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五、应聘方式

请有意向者将简历发送到招聘邮箱或者电话与我们联系,我院对双方有意向的高层次人才随时组织面试,安排住宿,报销来回交通费。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1-85026873  85036827  

邮箱:jdfyzp@163.com



0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

2024年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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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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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

2024年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23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 6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合同制+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xxd5386003@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1.《镇江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邮箱回复是否通过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由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点为镇江市金港大道98号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号楼社会发展局1422办公室。资格审查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5日按照网络报名要求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社会发展局1422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6月29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面试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6日(周六)。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社会发展局制定和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社会发展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科:0511-80823536;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0825663;

监督电话:

经开区组织部:0511-83378271;

经开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175019。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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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江滨医院、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