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2024年3月25日,经区人民政府区长吕朝霞的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吴玉青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文同志任丹徒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张蕾同志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胡光亮同志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朱昌斌同志丹徒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5日
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2024年3月25日,经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平波的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苏兰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焱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席俊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5日
来源:丹徒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