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镇江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原《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镇政发〔2020〕48号)、《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应急管理局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镇公局〔2025〕2号)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小编梳理发现,此次通告中的燃放区域作出了一些调整(见图)。
最新示意图
此前示意图
最新征求意见稿中
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
(一)市区主城区东从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起,沿京杭大运河、金润大道、兴园路至恒顺大道,南从恒顺大道、宜城大道、001县道、宜通西大道(在建)、夹湖路(在建)、长香路至文正路,西从文正路、长风路、茅以升路、金润大道、乔家门路、243省道、G346国道、留西路、运粮河至长江南岸线,北从运粮河与长江南岸线交汇处起,沿长江南岸线至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闭合区域。
(二)经开区通港路以东,临江东路以南,烟墩山路以西,港南路以北闭合区域;烟墩山路以东,观塘路以南,圌山路以西,瑞城路、新茂苑东侧围墙、连淮扬镇铁路、团结河以北闭合区域;大港新材料产业园。
来源:镇江公安局官网
编辑:缪小兵 校对:朱超 审核:徐毅 值班:许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