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居民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来了!最高补贴3万元

编辑: 方良龙 来源: 今日镇江 发表时间:2024-12-04 20:39

今日镇江讯(方良龙)近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镇江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公告》。根据省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为支持居民提升住房品质享受宜居生活,进一步做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我市启动了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

根据公告,补贴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补贴范围包括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住宅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如下申请材料:补贴申请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承诺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关于镇江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公告

一、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范围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住宅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三、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四、补贴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 补贴申请表(附件1);

2. 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

3. 承诺书(附件3);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6. 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

7. 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8. 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二)审核。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拨付。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退货。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五、各市区补贴受理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

丹阳市住建局:80761183,丹桂路3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33号柜台;

句容市住建局:80776753、80779719、80787678,句容市文昌东路60号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扬中市住建局:88365859、88362066,扬中市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局)21号住建窗口;

丹徒区住建局:88991613、88992230,丹徒新城金谷东路5号;

京口区住建局:85388892,镇江市京口区京口路137号一楼;

润州区住建局:87055950,镇江市润州区黄山南路21号粤海酒店南侧裙楼;

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81989355,镇江北山路216号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80756861,镇江市南徐大道298号高新大厦A座12楼。

附件下载:

http://jsj.zhenjiang.gov.cn/jsj/gsgg/202412/ea32ecbc521c40e2a038bb1d48a74485.shtml

1.补贴申请表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4.承诺书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